韓國演藝圈在短短兩個月裡,面臨雪莉與具荷拉接連的逝世,由於我本身並對她們沒有特別的情感,除了遺憾之外,本來沒有打算多說什麼。
只是,今天看到一則報導與其下方的留言後,我想說的是:在她們離開以後,我們學到了什麼?
這兩天陸續有新聞媒體引述韓國《首爾新聞 》的報導,並以【法官硬要看性愛片!具荷拉崩潰公開「渣男友卻無罪」】等類似文字作為標題,內容大致是法官在審判過程中要求提供不雅影片對具荷拉是二次傷害,最後認定性暴力犯罪部分不成立,部分新聞再搭配上作家孔智英(공지영)的評論。
這則新聞,我第一次是透過 LINE TODAY 看到的新聞,在新聞下頭就接著滿滿的留言,甚至有說法官是為滿足自身性欲才要求提供影片等等: